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徵求 清潔隊員~2023-03-10

徵才機關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清潔隊員
官職等 薪點150,月薪33,500
職稱 清潔隊員
職系
名額 1(須具原住民身分(依「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定額進用之職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3-03-01~2023-03-10
資格條件 (一)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二) 滿20歲以上。
(三) 最近一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勞工體檢表證明文件。
(四) 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五) 具擔任公機關人員經歷者尤佳。
(六) 須具原住民身分(依「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定額進用之職缺)。
(七) 本次應考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清潔隊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7.依法停止任用。
8.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9.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10.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或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之罪,經有罪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本所依前項規定於簽約後查證有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工作項目 本鄉垃圾清運路線規劃、資源回收分類統計報表登打、車輛管理系統登打及維修核銷、非自來水用戶清潔規費徵收、鄉內業者子車申請及每月統計數量、垃圾清運相關物品購買及核銷、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規畫及物品購買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苗栗縣南庄鄉東村4鄰大同路1號)
聯絡E-Mail na3709@ems.nanchua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相關規定: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 112 年 03月 01至112年03月10日止。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自民國112 年03月01至 03月10日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相關表件請逕至本所網站下載簡章。
(三)報名地點:苗栗縣南庄鄉公所財行課李小姐(苗栗縣南庄鄉東村4鄰大同路1號) 。
(四)報名應繳文件:
1.南庄鄉公所清潔隊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黏貼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最近一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勞工體檢表證明文件。
4.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影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5.具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資料。
二、甄試時間地點流程:
1.甄選時間:112年 03月15日下午1時整。(正確時間另行通知)
2.甄選地點:本所後棟調解室
以上時間得視甄選人數酌予調整,甄選經本所依報名編號公開唱名三次不到,以棄權論,
不得異議。
三、錄取及進用:
1.甄選委員會評分後,依程序報請機關首長就分數及格者(70分以上)中圈定進用之。
2.錄取結果公布於本所網站並於公布後3日內(上班日) 本人電話查詢或親自至本所清潔隊辦理查詢,逾時不予受理。
3.錄取人員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符者,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4.本所得與新進職工約定試用並簽訂試用期契約,但具特殊技能、專長、經歷,經專案簽准者,不在此限。試用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之。試用成績不合格者,工資發放至試用期契約期滿日為止。
四、工作待遇及福利:凡經錄取者,其所設之權利義務,悉依本隊隊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
五、本次甄選如有疑義請洽037-823115轉128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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