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徵求 辦事員~2023-03-08

徵才機關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3-03-01~2023-03-08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現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之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公務人員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三)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文書處理。
(二)零用金管理。
(三)辦公廳舍管理維俢。
(四)一般庶務性採購。
(五)車輛管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工作地址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聯絡E-Mail louislin@ktnp.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上傳簡要自述),再點選【應徵職缺】,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一)履歷內容請務必填寫自傳,並具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銓審、考績、獎懲等各項資料均需完整,不得任意刪除。
(二)請檢據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為報名附件。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其他語文考試者,請檢附佐證資料影本(無者免附)。
6.其他相關證書,如政府採購證照 (無者免附)。
(三)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自述、報名附件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四)公告應徵期間:112年3月1日至112年3月8日
(五)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六)本處將依所需條件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附件不全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七)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八)相關詢問事項請洽(08)8861321分機272林先生。
(九)本職缺為預估缺,將於3月中旬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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