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2-09-12~2022-09-19 |
資格條件 | 1.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因業務需求尚需駕駛公務車,應持有小客車駕駛執照。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局空氣噪音防制科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僱用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止;惟僱用期間如經費來源不足、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分發考試錄取人員時,應隨時無條件解僱;另如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亦應依規定於錄取報到截止日之翌日辦理解僱。 3.應徵人員錄取後,得採分段簽約方式辦理,並視各階段工作情狀辦理續約。 |
工作地址 | 臺東縣臺東市臨海路一段525號 |
聯絡E-Mail | t9001@epb.tait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 (1)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如網址:https://reurl.cc/rQy1kk,請自行下載使用)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 最高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 (4) 其他專業證照影本(正反面) (5) 切結書(如附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2. 聯絡電話:089-221989 承辦人:莊奇凡先生 3. 收 件 人:臺東縣環境保護局人事室 4. 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臨海路一段525號(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機關、職稱) ----- 備註: 1. 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臺東縣環境保護局人事室,逾期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辦理面試時,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 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4. 本次徵才得視成績依甄選名次酌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5. 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主動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6. 如有未盡事宜,本局得另補行規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