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
職稱 | 專員(預估缺)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6~2023-03-23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人事行政類科及格。 (三)現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且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8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 (四)具英檢中級以上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考績、獎懲、獎(勳)章、績優及模範公務人員業務。 (二)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人事人員管理及人事綜合業務。 (三)保障業務。 (四)退撫業務。 (五)大專生公部門見習業務。 (六)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40號) |
聯絡E-Mail | hchuang@iot.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頁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須填寫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請上傳下列證明資料: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者須附駐外單位驗證原本及國內權責機關驗證之中譯本)。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現職派令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上傳得調任本職系之審定函等資格證明)。 5.其他如英語檢定證明文件、其他專業證照等個人專長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資料影本等(無則免附)。 (二)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人員應繳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未獲通知面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歐小姐(02)2349-6730。 (四)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