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05-23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2-05-11~2022-05-23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二)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者。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中心教務組各項教務行政及學員事務管理工作。(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橋頭區里林東路公路巷12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式:採通訊報名,檢附公務⼈員簡式履歷表(請⾄銓敘部常⽤表格下載(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 Node=559&Page=3998&Index=5 需含照片、基本資料、⾃傳及親筆簽名)、最⾼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請寄 23546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79號公路人員訓練所⼈事室邱先生收(聯絡電話:02-82211865) 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南訓中心職代」及⽩天聯絡電話;以上所需資料及信封上之註記,若提供不實或遺漏,甄試資格即予取消,其結果概由當事⼈負責,合者由本所擇優另約時間甄(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報名⽇期:即⽇起⾄111年5⽉23⽇⽌(請掛號並於截止日下班前郵寄寄達,逾期不受理報名)。
三、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員1至3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
四、本職缺為約僱⼈員280薪點,依⾏政院規定聘⽤、約僱⼈員酬⾦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台幣129.7元,每⽉薪資為新臺幣3萬6,316元整。
五、僱用日期自111年6月6日起至同年9月5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即終止僱用。如受僱人員工作表現不符工作需求,本所保留片面解除僱用契約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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