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36,316元) |
職稱 | 約僱技術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01~2022-03-1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都市計畫、景觀、土木或建築工程相關學系畢業。 2.如具備外國學歷或工作經驗須出示學歷驗證及公證中譯本。 |
工作項目 | 1.都市設計審議、社區及都市環境景觀規劃、設計、工程之擬議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下載外補人員基本資料及外補人員簡歷表共2表件: (網址如下:http://urdb.tycg.gov.tw/home.jsp?id=189&parentpath=0,2,162) 電子檔填妥後寄至承辦人信箱:10026225@mail.tycg.gov.tw。 二、請檢附以下文件,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以示負責,未簽名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取消錄取資格: (一)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大頭照、自傳,末頁請簽名)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無則免。 上述文件請於111年03月11日中午12時前,寄(送)達「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人事室收」,信封上書明「應徵約僱技術員(都市設計科)」,逾期恕不受理,投件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 三、如有需要本局得擇適合者通知面試,不符合需求者恕不通知,另如欲退還報名文件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期滿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規定,考核成績優良者得續僱(本職缺報酬薪點為280-330)。唯若該計畫結束則應相對減列,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五、本局擇適合者錄取正取1名並備取2名,依序候補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聯絡方式:(03)3322101分機5213,人事室徐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