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6等-支280薪點(約新台幣36,316元/每月)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4~2023-04-0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歷者(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2.熟稔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具有基礎公文寫作能力。 3.做事積極認真,具有溝通協調及資料蒐整能力。 4.具行政機關人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訓練進修。 2.給與福利(含員工協助方案)。 3.考核獎懲。 4.原住民及身心障礙相關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月支薪酬:新臺幣36,316元整(280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29.7元,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址: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臺灣戲曲中心)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將應備證件資料逕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人事室收(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人事室職務代理人職務」、日夜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應備證件資料(以下資料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成冊): (一)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表格請至銓敘部網站/常用表格下載》,各欄位均需詳填;其中工作經歷請詳述任職時間、單位機構名稱及工作內容,末頁請於填表人欄位簽章。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同一面A4紙張,無須裁剪)。 (三) 最高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影本。 (四)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 (五) 其他證明文件。 三、另請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ncfta.gov.tw/)→新聞公告→行政公告→該徵選人才公告》下載報名表(檔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開徵選人員報名表-聘僱人員),填妥後word電子檔回傳至d110023@ncfta.gov.tw(請勿更動格式設定),信件主旨統一為:人事室職務代理人報名表。 四、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如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或測驗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並請自行繕打地址及收件人等資料),俾利郵寄,但郵資不足則不予退還。 五、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4月16日止,並依現職人員留職停薪期間為準。 六、聯絡電話:02-8866-9600 分機1613 林小姐。 七、其他事項: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需要至多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中心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