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1~2023-03-26 |
資格條件 | (一)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三) 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熟諳文書管理及電腦操作知能。 |
工作項目 | 辦理毒品防制預防衛教、行政企劃、多元宣導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0號4樓) |
聯絡E-Mail | traahi@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本職缺應徵資格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確認相關簡歷及履歷資料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再點選【應徵職缺】,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 線上應徵須上傳下列資料(請合併依序掃描為單份PDF檔):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7.通過英語檢定或其他語文檢定證書影本、其他專業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三) 以上文件應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由本人簽章後掃描上傳,逾期未上傳或缺件者,以不符合資格論;如有虛偽或偽造、變造資料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 應徵者所檢附之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者,均不予錄取。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五) 聯絡電話:(07)2111311轉306 吳先生。 二、甄試方式與程序:書面資歷審查,必要時辦理面試,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書面審查結果、面試結果及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三、錄取名額:正取1人,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本局亦得視情況酌列備取數名,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四、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機關或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