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 徵求 主任~2025-04-08

徵才機關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稱 主任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3-28~2025-04-08
資格條件 一、現任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9職等非主管、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主辦(管),或與上開職務列等及職務相當,且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諳主計法規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工作項目 綜理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主計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
聯絡E-Mail kuei@dgba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長可採計1090409-1140408),於報名時上傳PDF檔。
(三)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案聯絡人: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處張小姐,聯絡電話:02-2380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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