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蘇澳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電力技士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3-04-18~2023-04-28 |
資格條件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2.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之現職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3.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執行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 2.學校無障礙相關業務。 3.學校消防相關業務。 4.學校太陽能光電相關業務。 5.學校電梯、飲水機、電氣、保全合約履約管理。 6.校園各項水、電相關之修繕業務。 7.相關計畫申請及辦理。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蘇澳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3號) |
聯絡E-Mail | savs160@savs.il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自民國112年4月18日(星期二)起至112年4月28日(星期五)止下午5時止。逾期或檢附證件不齊者,以不符報名資格論。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1.112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400),點選本職缺,進入徵才項目明細畫面後,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自傳內容請於公務人員資料服務網之「簡要自述維護」頁籤填寫);並請同意授權本校得取得徵才機關可直接向人事總處完整履歷資料,點選【確定應徵】;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及無自傳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上開授權後,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下列相關證明文件【請整合成單一PDF檔上傳】(證件一律使用A4影印,加註『核與正本相符』及親自簽章,並依序掃描)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1)國民身分證影本要、(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公務人員現職派令影本、(5)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及曾任相關職系之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7)最近3年獎懲資料影本、(8)其他相關資料影本(語言檢定證書、身心障礙手冊、其他專業證照等)、(9)報名表、切結書、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資料查閱同意書(請於本校網站下載)。 3.聯絡人:03-9951661#160、161,人事室吳先生、林小姐;E-mail:savs160@savs.ilc.edu.tw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日期、地點,另以電話通知,應試時請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未入選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甄選正取人員1名,另視成績酌增侯補人員2名,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校得予從缺。屆時本校原職人員如無異動,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不得異議。 (五)另請至本校首頁/校園公佈欄/(欲應徵之職缺)下載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件。(https://www.savs.ilc.edu.tw/ho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