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財政部印刷廠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5等至8等 |
| 職稱 | 操作士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07~2025-11-05 |
| 資格條件 |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報考者通過初試,於參加複試報到時應繳交「國籍具結書」及「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2.大學以上機械或電機相關科系畢業。 3.熟悉機械相關知識並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機械加工、組裝或維修相關實務經驗1年以上。(檢附公司證明或其他相當工作證明)。 4.具有印刷或自動化設備相關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1.機器設備維護、管理及零件採購。 2.規劃、採購機器設備及專案計畫執行。 3.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
| 聯絡E-Mail | chiatse@ppmof.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至本廠網站(https://www.ppmof.gov.tw/)徵才公告附件區下載(1)報名表及(2)履歷表,填妥後於114年11月5日前e-mail至chiatse@ppmof.gov.tw,並將(1)報名表、(2)履歷表、(3)學歷證件及(4)工作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寄至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人事室 收(請註明應徵職稱),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資料審查合格後,將於本廠網站公布資格符合名單。 2.資格符合者得參加初試(占甄試總成績60%),初試項目為:(1)機械工程概論(占初試總成績60%);(2)電工原理(占初試總成績40%)。初試通過者,始得參加複試(占甄試總成績40%)。 3.本案正取1名,另得列備取至多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2個月內有效,審查不合格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本職缺依「財政部所屬事業機構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辦理敘薪,薪資為 40,888元(第7工等本薪1級)。 依「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本部印刷廠廠長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構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構之主管。對於本機構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應迴避進用。」錄取人員經查未依上開規定前段主動告知者,將不予分發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未依上開規定後段主動告知者,逕行調整服務單位,並依相關規定議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