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5-03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6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31-新竹縣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4-26~2023-05-03
資格條件 須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者,並繳驗相關證明文件,方得報考應試:
(一)積極資格條件:中華民國國民,未具有雙重國籍,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如係持國外學歷證件須依「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國外學歷採認驗證)。
(二)消極資格條件(未具下列各條件者):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條迴避進用。
工作項目 公路監理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區監理所所本部:新竹縣新埔鎮文德路3段58號(企劃及裁罰科、車輛管理科)。 新竹市監理站:新竹市自由路10號。 中壢監理站: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39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間:自112年4月26日起至同年5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先至本所網站(https://hmv.thb.gov.tw/)「最新消息」下載簡章並詳閱內容,於112年5月10日前(一律採郵寄掛號,不接受親送,以郵戳寄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將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影本寄至「305299新竹縣新埔鎮文德路3段58號,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報名契約服務員甄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報名應繳文件(請均以A4紙張列印裝訂):
1.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下載報名表,確實選填各欄,將身分證影本(須清晰)正、背面貼於規定位置,並黏貼最近3個月內之1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請勿用生活照)。
2.切結書:請填妥「公務員服務法暨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相關規定切結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男性請檢附退伍令、替代役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影本。
(四)僱用及待遇:月支新臺幣2萬6,400元,適用「勞動基準法」。
(五)簡章如有未盡事宜,隨時於本所網站公告。對於簡章內容、報名作業及其他事項有任何問題,歡迎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洽詢:(03)5892051轉866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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