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04-10~2025-04-18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書記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三、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須熟悉電腦操作處理等技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彈性加班,具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中心所(雲林縣北港鎮慶華街2號)或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水林辦公室(雲林縣水林鄉水林路58之1號)或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口湖辦公室(雲林縣口湖鄉文明路16號)。 |
| 聯絡E-Mail | a0932586381@gmail.com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4年4月18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請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檢具考試及格證書影本、現職派令影本、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經英文檢定通過或具備其他專業證照者請附及格證書影本(無則免)。 二、附件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實施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四、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得予從缺。 五、本職缺甄選除正取外,得擇優酌增備取人員1名,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六、聯絡人: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人事謝小姐,聯絡電話:05-7833441分機19,地址:雲林縣北港鎮慶華街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