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5-06-16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6-04~2025-06-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電力工程相關學系(考選部規定之電力工程類科應考資格,例如:工程科學、工業科技教育、工業教育、工業管理、生物機電、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光電與材料科技、光機電工程、光機電整合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自動化控制工程、自動控制、兵器工程、冷凍空調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及船舶電機工程、車輛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核子工程、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控制工程、通訊工程、通訊與導航工程、微電子工程、資訊工程、資訊教育、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通訊、電信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機工程、電機電力工程、電機與控制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自動化、應用物理、醫學工程)畢業。
2.熟稔電腦文書操作,及溝通協調能力佳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1.辦理勞動檢查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08號13樓
聯絡E-Mail 10029323@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應備文件: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檢具下列證件(所有資料請以A4尺寸影印,並請依序放置,以迴紋針於左上角固定,請勿用訂書機或是以其他方式裝訂):
1. 編制外人員應徵報名表(請至下方下載報名表或至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http://oli.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區下載)。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符合該應徵資格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其他與本職務相關證件影本。
二、請於114年6月16日前以掛號寄至「330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08號13樓,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人事室」(連絡電話:03-3323606分機203曾先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之職務(電力工程聘用職代),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一個月內未獲電話通知者,即未約談,甄選結果確定將於本處網頁公告,約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詳細資料:
一、工作報酬:薪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相關規定,以六等1階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8,948元/月,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聘用期間:旨揭職缺係列入考試職缺之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10月底前),應即無條件解聘,聘用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次甄選結果將於本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成績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予從缺)。另如遇報名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
五、若欲詢問業務內容或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03-3323606分機203人事室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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