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 |
職稱 | 約聘人員(護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03~2025-03-10 |
資格條件 | (一)領有護理師證書,且具備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者。 (二)領有護理師證書,未具備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者。 (三)諳電腦操作,具Excel樞紐分析表統計操作能力者為佳。 (四)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
工作項目 | 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各項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衛生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162號)或經本局調派支援之地點。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方式: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14年3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方式: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彰化縣衛生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162號)、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護理師」 (五)報名應準備資料:檢附下列資料1式5份(請以A4格式,依序以釘書機裝訂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1.履歷表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護理師證書。 4.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工作經驗計算至114年3月3日止。 (六)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七)錄取方式: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2名、備取2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 報到者視同放棄。 (八)錄取公佈:本局網站公布並以公文通知。 (九)其 他: 1.聘用期間:錄取後至114年12月31日止。 2.依據「114年度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以約聘6等5階344薪點聘用,每點新臺幣140.3元,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8,263元整,另有風險工作費每月新臺幣700元整;年終獎金依相關規定辦理。 3.未具2年以上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者,暫以約聘6等4階328薪點聘用,每點新臺幣140.3元,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6,018元整,任用滿1年後,再護理師支薪標準辦理,另有風險工作費每月新臺幣700元整;年終獎金依相關規定辦理。 4.福利資源:該職缺休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並依據休假日數享有相對應國旅卡刷卡額度,外出訪視備有公務車。 5.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踴躍報名。 (十)聯絡人及電話:聯絡人:洪小姐,聯絡電話:04-7060370分機7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