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阿蓮國民中學 徵求 幹事~2025-09-30

徵才機關 高雄市立阿蓮國民中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9-16~2025-09-3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之情形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內者始受理報名)。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第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1項、第21條第1項及有關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且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六)具學校行政知能,熟悉文書編輯(Word、Excel等)、網路操作應用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並能配合校務需求,進行職務輪調及工作調整。
(七)負責盡職,具協調溝通、分析判斷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注重行政倫理及團隊合作,持彈性開放態度願意採納多方意見並主動學習新知。
(八)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本或進階資格尤佳。
(九)歡迎具身心障礙資格者報考。
(十)於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工作項目 (一)承辦文書管理處理作業;
(二)承辦財產管理,編造財產目錄及增減登記事項業務;
(三)承辦家長會業務;
(四)負責全校性會議、行政會議、校務會議等開會事項及資料彙整紀錄;
(五)負責信件、包裹、傳真收發;
(六)協助辦理出納相關業務;
(七)協助辦理工程、財物及勞務招標及採購相關業務;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立阿蓮國民中學
聯絡E-Mail s8642050@mail.dsp.kh.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
請於徵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實填寫「我的簡歷」,並至「我的履歷」確認個人資料內容無誤後,點選Mydata圖示進入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填寫「簡要自述維護」(內容不可空白,未依規定填寫視為資格不符合),儲存後回到Mydata點選「事求人」返回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本校於甄選期間調閱履歷資料。

(二)上傳資料:
請將相關證件資料「依序排列」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後,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至「我的應徵」: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檢附中文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之證明)
4. 現職派令
5. 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現職非綜合行政職系,請另檢附曾任同職組得相互調任職系之銓審函)
6. 最近5年(109年~ 113年)考績通知書
7.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者免附)
8. 與本職缺相關訓練進修證明文件、專業證照等(無者免附)
9. 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無者免附)
10. 語言能力測驗檢定證明(無者免附)

(三)寄送電子郵件:
另請下載「1 1 4年幹事甄選簡歷表」,請填妥後於報名截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Word」電子檔(可編輯)至s8642050@mail.dsp.kh.edu.tw,標題註明『應徵阿蓮國中幹事』。

(四)資格審查:
依報名人員上傳之現有資料審查,經初審合格者,本校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於 114年10月8日前,以事求人系統通知參加甄選,並公告本校網站。資格不符合及未獲通知甄選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審查證件資料未檢附齊全、簡歷表電子檔未寄送,經聯絡後未依限補件者視同資格不符合。
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報名本職缺甄選者,須同意本校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及「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查證,如經查證有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第2項相關不得任用之情事,不符合報名資格,已錄取者註銷錄取資格。

(五)甄選:
甄選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如參加甄選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校得予從缺。甄選項目包括:
1. 電腦操作(20%):Word文書處理、Excel編輯處理及網路應用等。
2. 面試(80%):每人10-15分鐘為原則(視報名人數調整),於統一電腦操作測驗結束後,依本校報名收件之順序依序進行,不另行抽籤。

(六)錄取名額及方式:
1. 按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依序列冊候用,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並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2. 甄選錄取人員名單,需俟權責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屆時再另行通知。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七)諮詢電話: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7-6312045轉510人事室洽詢。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