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楠梓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25-11-06

徵才機關 高雄市楠梓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11-03~2025-11-06
資格條件 (一)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具辦理防災業務經驗2年以上。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者,不在此限。
(三) 具一般公文處理、電腦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操作能力,具備耐心細心者尤佳。
(四) 具防災士證照、小型汽車駕駛執照者尤佳(請附證照)。
工作項目 (一) 災害防救宣導、組訓及整備。
(二)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
(三) 協辦替代備役演訓及勤務召集。
(四) 能配合機關需要調整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新路264號2樓
聯絡E-Mail sternlee@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本職缺應徵資格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確認相關簡歷及履歷資料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再點選【應徵職缺】,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 請檢附【報名表】及以下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份PDF檔),並均應加註「與正本相符」由本人簽章後掃描上傳,逾期未上傳或缺件者,以不符合資格論,不再通知補件,恕不接受傳真報名:
1. 報名表(本人需親自簽名,並請貼妥最近三個月內脫帽半身照片),請至本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https://nanzih.kcg.gov.tw/)。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 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
6.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 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無者免附)。
8. 防災士證照、語言能力檢定、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其他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三) 所檢附之證明文件如有虛偽或偽造、變造資料等情事,均不予錄取;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二、 注意事項:
(一)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初審結果、面試結果以及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並依規定得酌增候補人員1至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本所得予從缺。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為候補有效期間。
(三)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機關或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2月出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開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
(五)聯絡電話:(07)3517121分機290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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