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11-05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10-30~2025-11-05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大學、專科以上。
2.科系要求:不拘。
3.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種類):機車或汽車。
4.工作經驗:不拘。
5.語言能力要求:不拘。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1.共同管道及寬頻管道維護業務。
2.執行統一挖補工程及相關業務。
3.1999民眾陳情業務。
4.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需適時配合加班及臺中市內場勘
工作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挖掘管理科)
聯絡E-Mail hbtcm01531@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4年11月0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如未註冊先點選「前往註冊」)並上傳相關附件;或採EMAIL應徵:請將應徵資料並同履歷表寄至hbtcm01531@taichung.gov.tw,並請於主旨註明【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挖掘管理科-約僱四等)】
※<應上傳證件>:
A.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
B.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C.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D.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本案承辦人:人事室陳小姐 04-22289111#34713。
3.工作時間:自8時至17時(視業務情況需配合加班)
4.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5.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4,775元)
6.僱用期限:定期契約 ,自簽訂僱用契約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5年10月30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7.本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及所屬機關等別相同或性質相近之職缺。
8.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處理能力、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9.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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