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4~2025-12-12 |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三)具辦理文化資產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具汽、機車駕照,且可獨立開車上路者。 (五)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公文製作與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 (六)工作認真負責、具團隊精神、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七)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八)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考古遺址調查研究、保存、管理維護及推廣等業務。 (二)文化景觀調查研究、保存、管理維護及推廣等業務。 (三)市定考古遺址指定、公告、修正及廢止。 (四)民眾陳情案件及法規函釋彙整。 (五)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本處(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
| 聯絡E-Mail | canary0405@tc.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等資料供本處調閱。 (二)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 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現職派令。 3.現職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通過英檢證書或其他證照。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資歷適當人員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料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五)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報名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以從缺。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290280轉317許小姐;業務方面疑問請轉300謝課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