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約用人員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2~2025-12-12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下列學經歷之一者: 1.國內外大學環境工程、環境管理、自然資源管理、環境教育、機械、化工、建 築及都市規劃等相關學系畢業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環保相當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不得進用, 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 進用。 |
| 工作項目 | 1.辦理氣候變遷減緩及調適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法治路1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五、報名日期及地點: 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12日17時止,親自或委託他人於上班時間向本局人事室 (桃園區法治路1號)辦理報名手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頁 (https://tydep.tycg.gov.tw/)機關徵才自行下載,或至本局人事室領取,諮詢 電話:杜小姐03-3386021#7107。 六、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A4紙張影印) (一)報名表一份。 (二)相片一張(黏貼在報名表)。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粘貼在報名表)。 (四)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五) 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六) 自傳一份(500字為限,以A4紙張繕打)。 七、甄選方式: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試。 八、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九、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到職起薪。 十、僱用期間:本職缺預估115年1月1日出缺,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十一、待遇:每月薪資約38,948元,享有勞、健保,無國旅卡休假補助。 十二、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三、備取保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依序遞補原甄選職缺。 十四、正式上班後由本局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 十五、倘因原核定計畫經費不足,則隨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十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