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12-09

徵才機關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4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04~2025-12-09
資格條件 (一) 專科(含)以上畢業。
(二) 具公務機關職務代理經驗尤佳。
(三) 具機車駕照尤佳。
(四) 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五) 須非屬本所區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六) 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其他國籍,且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亦未領(持)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
◎本職缺係代理本所民政課里幹事,以約僱4等25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4,775元),僱用期間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0月中旬)。
工作項目 (一)里政及民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
聯絡E-Mail AF5355@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以本徵才系統進行網路線上報名,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如系統操作有疑義需協助,可來電洽詢)。
(二)聯絡電話:(02)2986-2345分機359。
(三)報名應檢附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之翻拍或掃瞄為一個PDF檔上傳系統,俾利審查資格。(提醒,所有附件僅能合併上傳為 1 份pdf檔案,且檔案大小須在 10MB以下,建議可將相關證明圖檔貼於一個word檔內之不同頁面,再選擇另存為pdf檔上傳系統)
(四)如有相關經歷證明或專長證明(例如證照或證書)亦請合併上傳系統,毋須檢附個人大頭照。
(五)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以e-mail通知參加面試,務請注意e-mail通知面談之訊息,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
(六)本次徵才得視面視情況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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