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暫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16~2025-07-30 |
資格條件 | ◎工作年資為1年以上,且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幼保、護理、社會工作或兒童福利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著有成績。 ◎亦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
工作項目 | 1.準公共化托育相關業務 2.兒童托育相關事項 3.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公告項下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其他經歷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兒童托育科暫僱人員(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張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4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4年7月30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主題專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甄試人員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依名額-侯用期限填列),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薪資待遇: (1)月薪4萬元。 (2) 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1.5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7.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依據工作表現得予續聘) 8.名額: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