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頭城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清潔隊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清潔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16~2025-06-27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男性須服兵役畢或免服兵役者(含國民兵及補充兵)。 2.應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規定,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 年。 3.國民小學(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4.年齡限制為18 歲以上、65 歲以下。 5.歡迎身心障礙者踴躍報名。 |
工作項目 | 外勤人員:於本鎮清潔隊擔任有關工作,包括垃圾收運、資源回收、生(熟)廚餘回收、環境稽查、道路清掃、溝渠清理、髒亂點清除、廢汽(機)車查報、大型傢俱清運、公廁管理、環境消毒、拆除違規廣告物、環境綠美化等相關環保工作等。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頭城鎮清潔隊(宜蘭縣頭城鎮頂埔里頂埔路一段178 巷50 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有意應徵者,檢附下列資料:1.履歷表(依公所提供之格式統一填寫)。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 份。3.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1 份。4.戶籍謄本正本1 份(三個月內)。5.最近半年二吋半身脫帽彩色照片1 張。6.退伍證影本1 份(女性免附)。7.清潔隊員徵選考生資格條件聲明書1 份。8.個人健康狀況自我檢視切結書1 份。 (二)備註說明:以上應繳證件,若有缺件者,視為報名無效。報名方式:採通信報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本所收發室,逾期報名者視為無效。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清潔隊員」與白天聯絡電話,於限期內114年6 月27 日下班前送達。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恕不予受理,本所先進行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相關應徵文件檔案,請連結至宜蘭縣頭城鎮公所資訊網-最新消息-114年度第2次宜蘭縣頭城鎮公所清潔隊員甄選公告,自行下載。 (三)聯絡電話:03-9778225、03-9778900,聯絡人:邱先生 1.信件請註明徵選職缺類別:清潔隊員 2.職缺相關附件:切結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