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1~2023-06-06 |
資格條件 | 1. 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3. 專科以上畢業,具實際工作經驗者尤佳。 4. 熟悉公文處理及基礎電腦操作者。 |
工作項目 | 1. 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21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 |
聯絡E-Mail | an6699@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作業報名: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112年6月6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另將下列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併簽名或蓋章後,依序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有助查核資料(如語言檢定證書或證明) 三、非現職人員請於上開期限內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簽章)、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在職職務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佐證資料,郵寄至本所人事室(221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郵戳為憑,證件不齊、親送或逾期恕不予受理,信封上應註明應徵職稱「民政課里幹事」與白天連絡電話;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俾利本所郵寄。 四、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料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不予通知,若應徵⼈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電話及聯絡人:02-2641-1111轉168、王課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