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頭城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頭城鎮立游泳池救生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3-06-13~2023-06-19 |
資格條件 | 一、 資格條件: 1. 18歲以上,具中華民國國籍。 2.領有效期內合格救生員證書並符合教育部訂「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規定之合格救生員(有效期限須超過112年9月)。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 。 4.歡迎大專學生暑期短期工讀。 二、 基本能力: 身心健全、品德端正,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 |
工作項目 | 游泳池開放期間現場救生員工作、開放前、後相關環境整理、游泳池設備維護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頭城鎮立游泳池(頭城鎮復興路98號)。 |
聯絡E-Mail | paulcheng@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五、 工作期間:自徵才機關通知日起,預計為112年7月及8月。 六、 工作時間:1. 每周工作五日(含周六及周日),暫訂周一及周二為公休日。2. 每日上班時間8小時,09:00~17:30(中午休息半小時)。3. 必要時,需配合工作需求加班,加班費依勞基法另計。 七、 待遇:每月33,000元(依法投保及扣繳勞、健保)。 八、 報名方式: 1.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 (1) 報名表(含照片,請自行下載填寫)。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服務證明。 (5)有效之合格救生員證書、檢定證明影本。 (6)簡要自述(自傳)。 於112年6月19日(含)前逕寄「26148宜蘭縣頭城鎮開蘭路1號社會課」(一律郵寄通訊報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游泳池救生員】。 3. 聯絡電話:(03)9772371轉286 鄭先生。 九、甄選方式: 1. 經書面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證件不齊或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2. 本職缺正取3名,擇優備取若干名,本職缺為短期(7-9月)職務,工作表現良好者,將於服務期滿,提供在職證明及優秀服務證明,並列為本所爾後委外廠商優先推薦對象。 3. 本職缺工作期間為自通知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 十、備註: 1. 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2. 凡錄取人員違反報名資格條件時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