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聘用資深社工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09~2025-10-27 |
| 資格條件 | 1.擔任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一期計畫及第二期計畫社會工作人員(師)滿4年以上,內含1年以上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年資。 2.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3.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
| 工作項目 | 1.24小時輪值A、B機受理通報案件、緊急保護及個案處遇,兒少保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保護個案處遇等直接服務,並協理督導保護性等直接服務業務80%。 2.辦理保護性業務福利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5樓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之證明文件(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擔任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一期計畫及第二期計畫社會工作人員(師)滿4年且內含1年以上社會工作實務經驗證明文件。 2.於114年10月27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5樓 温先生 收」,並請註明「應徵聘用資深社工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607温先生。 3.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電話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4.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敘薪標準:符合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1)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畢業者,並具資格條件工作年資者以六等376薪點起聘。 (2)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並具資格條件工作年資者以七等392薪點起聘。 (3)曾於各機關擔任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所補助之約聘人員,且具新任職務工作性質相近之經歷,且工作經驗為現職所需,需曾任機關開立之服務成績優良證明,得提敘至該曾任職務最後在職報酬薪點,至新任職務聘用計畫書所列最高薪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