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苗栗縣頭份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辦事員 |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0-16~2025-10-20 |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已具公務人員地政職系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辦理土地登記及地政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忠孝里忠孝一路276號 |
| 聯絡E-Mail | tfkf302@ems.miaoli.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於114年10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履歷自傳不得空白)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同意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個人履歷相關證明文件合併掃描成一個pdf電子檔案上傳。證明文件如下: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現職派令。 (四)最近一次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六)其他特殊事蹟資料(如語言能力檢定、專業證照、採購證書等),無則免附。 二、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白天連絡電話、手機號碼,逾期恕不予受理。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當者,本所得予以從缺。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四、聯絡電話:(037)672053分機312羅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