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教育研究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教育人員 |
官職等 | 無資位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8~2025-09-01 |
資格條件 | (一)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至第33條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之各項情事。 (二)應甄選人應接受並通過本院依規定查詢有無不適任教育人員情事;錄取人員如經查詢有上開情事者,其錄取資格應予取消;倘於報名時未發現,於聘任後始發現者,仍應依規定辦理。 (三)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條至第18條及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相關規定。 (四)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士學位或具有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 |
工作項目 | (一)研究專長: 1.熟悉國內外課程及教學發展趨勢與現況,以技職教育為優先,且具產學合作或產業新議題相關研究經驗,並具跨域整合或統御能力。 2.具備國際移動及參與國際會議的能力。 3.曾參與或執行前述相關計畫、課程綱要研修,或近5年發表與應聘專長相關之期刊及專門著作,其中至少有一篇刊登在SCI、SSCI、Scopus、EI、TSSCI、THCI索引或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期刊評比暨核心期刊收錄之學術性期刊。 (二)工作內容: 1.規劃及執行本院相關研究計畫。 2.課程綱要相關研究發展及實施評估等研發工作。 3.執行院內及研究中心交辦研究或行政工作。 |
工作地址 | 本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
聯絡E-Mail | shufen@mail.naer.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相關表件及規定請逕至本院首頁/最新消息/徵才資訊項下下載https://www.naer.edu.tw/PageDoc/Detail?fid=78&id=5086】 (二)收件期限: 信封請註明「應徵研究人員(技職教育)」;並請於114年9月1日(星期一)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於是日下午4時前親自送達本院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顏小姐(本院群賢齋2樓辦公室)。 (三)應徵資料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3703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 顏小姐收。 (四)連絡電話: 1.研究專長及工作內容: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 顏小姐02-7740-7201 2.人事相關業務:人事室 唐小姐 02-7740-7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