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8~2023-07-3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財稅金融相關科系學校畢業。 2.熟悉文書處理等電腦操作。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工作項目 | 1.國稅稽徵業務。 2.自112年8月21日(112年8月21日後到職者,依實際到職日起算)起至112年10月13日止。 3.月支薪資:新臺幣36,316元。 |
工作地址 | 300新竹市北大路90之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2年7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營所遺贈稅課」鄒課長收(寄件地址:同工作地址;本職缺連絡電話:03-5336060分機201),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2.繳驗表件如下(請以「A4」紙張裝訂成1冊): (1)、個人履歷表、敘明得工作期間、請附照片並需含基本資料、工作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 3.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談(初審不合格、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退件或函復;為符個人資料保護原則,本次所有未錄取者之書面應徵資料,本分局將逕行銷毀)。 4.本次甄選得增列備取人員1名。 5.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並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分局有權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