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徵求 書記~2025-03-13

徵才機關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5-02-14~2025-03-13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人員,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轉調情形者。
(二) 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2年考列甲等、1年考列乙等以上。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一) 天然災害儲備物資管理、收容避難處所管理。
(二) 防疫(關懷)、 防疫補償業務。
(三) 辦理救濟相關業務 (含社會救助米申請、民間資源捐贈轉介)。
(四) 辦理衛生福利部急難紓困、鄉內急難救助申請。
(五) 辦理鄉民意外保險、弱勢微型保險。
(六) 兒童生日禮金。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353苗栗縣南庄鄉大同路3號)。
聯絡E-Mail cloud53045@ml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 請應徵者於本(114)年3月13日(星期四)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 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其他特殊事蹟資料(如語言能力檢定、專業證照、採購證書等)(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且不超過10M)。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五) 本次徵才除正額名額1名外,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
(六) 聯絡電話:037-823115#105董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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