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徵求 課員~2025-03-21

徵才機關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5-03-13~2025-03-21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財產(物)管理。
(二)志工管理及工友、約用人員勞工等相關事務。
(三)LED電視牆管理。
(四)輪值人員班表、公所分機通訊錄及更新、製發等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
聯絡E-Mail 20090448@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本職缺資格者,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點選「我要應徵」,連結應徵系統,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本所於甄審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
5.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
(二)本職缺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用人員1-2名,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新竹縣竹東鎮公所人事室 陳先生(03)5966177分機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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