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 徵求 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2025-03-24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用四等三級(月支報酬31216元)至約用四等五級(月支報酬32055元)
職稱 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3-17~2025-03-24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證書或資格證明文件者。
3.嫻熟電腦文書作業(公文寫作、Word、Excel等)。
4.具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經驗或曾任職公務機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任免遷調、辦理考核獎懲、差假勤惰、待遇福利、公(勞)健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雇用期間:114年4月1日起至人事室科員報到日止(約2至4個月)
工作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64號
聯絡E-Mail personnel@ccd.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114年3月24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信封上並註明:「應徵人事室約用初級專員(職務代理人)」。收件地址:70141 台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64號」,收件人: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人事室收
二、為能加速辦理效能,請填具「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甄選登記表」,word電子檔請先以E-mail傳送至 : tn20151@ccd.mohw.gov.tw。
三、報名應檢附表件:所附證件影本均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一)請填具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徵選登記表1份:應填黏貼最近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 份。
(二)最高學歷正片影本:如曾變更姓名者,請附有該「記事」紀錄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持國外學歷者,需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付)
(四)退伍證明影本:男性已服兵役者,繳交退伍證明文件,免役者附免疫證明。
(五)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四、注意事項:為免影響自身權益,報名表個欄請應考人自行填妥,應附繳之表件,請仔細檢查後再寄出,如有資料不齊、影印不清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恕不通知及退還。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五、如也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詢聯絡電話:062705911分機楊小姐,3270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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