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徵求 契約醫務管理師(專員職務代理)~2023-05-31

徵才機關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契約醫務管理師(專員職務代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5-03~2023-05-31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碩士醫務管理科系畢業。
2. 熟悉電腦及OFFICE文書處理。
3. 報表與文件檔案資料彙整能力。
4. 高度工作熱忱與溝通協調能力。
5. 具區域教學醫院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輔導會工作績效評核、輔導會正、副首長績效考評、輔導會榮
民醫療作業基金等輔導等相關業務。
2. 金字塔三級醫療照護服務計畫。
3.榮好專案。
4.榮民就醫健保不給付報會申請補助
5.總院及院內年度共識營
6.配合衛生局督考、各類評鑑業務協辦。
7.協辦外賓參訪作業。
8.醫務企管室綜合業務。
9.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 $35794+獎勵金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 (醫務企管室)
聯絡E-Mail p146@tyv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通信報名地址:33052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醫務企管室。
2.聯路人:醫務企管室施美惠小姐03-3384889轉5500
3.聯路人信箱:p146@tyvh.gov.tw

備註
1.本職務係專員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至專員報到前1日止。
2.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案職缺正取1名,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隔日起3個月內。
4.本院如於3個月內另有相同職務出缺,得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5.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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