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待遇約新臺幣35,750元) |
職稱 | 契僱測量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1~2025-03-28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程度,且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曾辦理或協助辦理地政事務所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或擔任服務櫃檯(具測量相關法令知識)達1年以上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職務調整工作者。 (五)具電腦文書作業能力及繪圖軟體基本操作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案件收件檔管及服務櫃臺等業務。 (二)協助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及法院囑託勘測案件。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5-6樓。 |
聯絡E-Mail | a16040520@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凡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3月2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相關資料填寫(含簡要自述)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並上傳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等證明文件。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或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退)件。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合適者通知面試,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電話:02-28812483分機506廖小姐。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分機201梁課長。 (四)薪資待遇:約新臺幣35,750元。 (五)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甄選成績擇優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六)本職缺係測量助理育嬰停薪期間(預計至114年7月30日止)僱用之替代人力。 (七)僱用期間如當事人提前復職或無經費支應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