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5~2025-05-1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不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本署全球資訊網維護作業。 二、督導本署電腦維護作業。 三、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7樓 |
聯絡E-Mail | eij097@nf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係本署資訊處理職系助理設計師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約為114年10月下旬)或代理原因消滅時。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薪點折合率為139.1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之退休金等費用),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二、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13日(星期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及連絡電話請勿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另請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等,如未上傳學歷文件視為資格條件不符。 三、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備取1名,期間為5個半月。 四、聯絡電話:伍小姐02-8196-6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