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 徵求 科員~2025-05-08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5-02~2025-05-08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建築、土木職群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具綜合行政直系工作經驗1年以上(具工程採購經驗者尤佳)。
2.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以上)訓練及格證書,尚未取得者,到職後須配合取得之。
3.現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1.總務室綜合業務。
2.工程採購(分案)及其預算執行、考稽事項、ISO文件修訂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64號
聯絡E-Mail personnel@ccd.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8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及英檢及格證明(無者免附)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三)報名所附資料若提供不實,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六)聯絡電話:(07)2705911分機3271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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