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商業發展科)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0~2023-07-14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畢業。 2.具辦理活動、專案規劃及商業稽查經驗者優先。 3.熟悉電腦操作(如簡報製作、文書處理、報告撰寫、Excel操作)。 4.英語能力有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須非屬本局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及28條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1.商業稽查。 2.商品標示業務。 3.消費爭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12年7月10日起至112年7月14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採紙本郵寄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商業發展科5等約僱人員」。 (1)收件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 吳小姐收。(02-29603456#5472) (2)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 3、請以A4格式雙面列印下列資料,依序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即可,勿裝訂: (1)甄選報名表(雙面列印,得自本公告網頁連結下載),需含簡要自介、學歷、工作經歷、專業證照等,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4)上述各影本資料均需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甄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正取1人,擇優備取至多2人,前述備取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面試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如有返還書面資料之需要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註: 1、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80,折合月薪新臺幣36,316元。 2、本甄選規定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