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鐵道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行政助理第一級 |
職稱 | 行政助理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 1 名(備取3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5~2023-07-12 |
資格條件 | (一)學經歷資格條件:專科學校(含)以上畢業,熟悉office軟體操作,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一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項目: 1.檔案整理、掃描及上架等作業。 2.歸檔檢查、編案及編目等作業。 3.其他協助文書處理事項。 (二)薪資:依本局行政助理人員薪資表第 1 級核給(每月薪資新臺幣29,378元,其他勞健保、勞退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鐵道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
聯絡E-Mail | wwcheng@r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附助理人員履歷表(貼妥最近一年內二吋照片)、學經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工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技術執照正反面影本(五年內)或其他工作資歷證明文件等資料(無者免附),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應徵及相關證明文件資料以紙本為主(可輔以電子郵件寄送),並請於112年7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交通部鐵道局秘書室事務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助理人員」、連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測驗,錄取人員依本局通知到職僱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備取名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 (四)聯絡人:秘書室事務科鄭小姐,電話:(02)8072-3333分機8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