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原住民族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比照分類職為第7職等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人,得視業務需要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0~2023-07-2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或大學以上畢業並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社會福利或原住民族行政事務相關工作經歷者尤佳。 3.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1. 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業務。 2. 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之規劃及推動。 3. 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3期及第4期4年計畫。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會社會福利處)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 |
聯絡E-Mail | chyhsu@cip.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聘用期間:自112年8月1日起至本會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期滿或提前復職日前一日止(預計114年9月18日)。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之標準,以薪點328點,折合新臺幣42,541元支給。 2.於112年7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完成線上報名,相關資料(含自傳)均須詳填,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等資料影本,如具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分、參加英文、原住民族族語檢定合格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前項證明資料如有缺件則不予採計。。 3.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聯絡電話:(02)89953382,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