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法務部廉政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03~2026-02-10 |
| 資格條件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會計或相關科系畢業。 2.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會計審計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3.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等)、網路系統操作、GBA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及經費結報系統作業尤佳。 4.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規。 |
| 工作項目 | 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廉政署(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
| 聯絡E-Mail | aac2282@mail.moj.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預計4月22日出缺。 (二)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應徵,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個人簡要自述(請勿空白),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授權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報名上傳資料: 1.身心障礙證明。 2.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四、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將視成績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七、錄取人員名單經核定後另於法務部廉政署網站(https://www.aac.moj.gov.tw/)公告。 六、聯絡方式: (一)如有報名及甄選相關問題,請洽02-23141000分機2282,林先生。 (二)如有本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3141000分機2242,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