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徵求 法警~2026-02-10

徵才機關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司法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法警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6-02-04~2026-02-10
資格條件 (一)具有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備法警管理辦法第 9 條任用資格現職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法警甄選前案查詢同意書,請至本署網站(https://www.ksc.moj.gov.tw/)-公布欄-電子公布欄下載,如未檢附前案查詢同意書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
(四)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人員,如應徵本職務,請務必檢附自願降調低一官等職務同意書。同意書格式,請至本署網站(https://www.ksc.moj.gov.tw/)-公布欄-電子公布欄下載,如未檢附降調同意書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
(五)法警遴補體格檢查表沒有不合格情形。
工作項目 1、拘提、押解人犯、戒護人犯。
2、擔任警衛、開庭值庭及檢察署秩序之維持。
3、訴訟文書之送達、查對保。
4、受理當事人報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 配合法警勤務非上班時間輪值加班與配合檢察官專案加班工作。
工作地址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含第二辦公室及左營辦公室)。
聯絡E-Mail whisky1031@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另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法警甄選前案查詢同意書,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ksc.moj.gov.tw/)-公布欄-電子公布欄下載,如未檢附前案查詢同意書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三) 逾時報名、證件不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人員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 其他:
1.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虛偽變造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其派令,並依法處理。
2.臺灣高等檢察署所屬檢察署現職人員不得參加本次公開甄選。
3.本職缺錄取正取2人,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4.法警遴補體格檢查表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ksc.moj.gov.tw/)-公布欄-電子公布欄下載,並請於面試時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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