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4,775元) |
| 職稱 | 職務代理約僱辦事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06~2026-01-13 |
| 資格條件 | 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等)。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能配合本局工作者。 四、對政府行政有興趣者,並能配合加班者,或曾經擔任公務機關職務代理有發文業務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文書股物品管理。 二、檔案庫房維護及管理。 三、逾期未歸檔稽催及成卷案卷檢核。 四、協助年度檔案銷毀。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9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 |
| 聯絡E-Mail | am3275@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上網及報名期間:自115年1月6日至115年1月13日止。 應繳資料 一、履歷表(含照片)及個人自傳約3百字(請以A4紙張列印或正楷親自書寫,內容須含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 報名方式: 一、檢具前所需證件資料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委託方式送達。報名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9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文書股簡如君股長收(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467)(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約僱辦事員」)。前述檢具文件電子檔請同步寄送電子信箱:am3275@gov.taipei。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預訂僱用期間: 一、預計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度視服務表現予以續僱至116年4月15日或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相關資訊詳如附件甄選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