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徵求 臨時人員~2025-12-26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18~2025-12-2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本府社會住宅興建工程規劃設計委辦業務。
2、本府社會住宅專案管理及專案管理委辦業務。
3、本府社會住宅工程招標、履約、驗收管理、法令釋疑、爭議處理、疑義處理、驗收、點交等業務。
4、推動與執行社會住宅3.0業務,包含第三方驗屋2.0、162快速服務及保固等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含處外單位)
聯絡E-Mail gc549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務僱用期間至117年12月31日止。
2、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3、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5、本職務報酬為440至460薪點,計折合新台幣61,204至63,986元整。
6、本職缺用人機關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進用後工作地點為本處,並由本處統籌管理及業務安排。
7、新進人員須先試用3個月,期滿視工作表現始正式僱用(定期契約),試用期間薪資以月支報酬*94%核給。
8、聯絡人:邱小姐,電話:2597318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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