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東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6等1階280薪點至6等3階312薪點 |
| 職稱 | 約聘社會工作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1-12~2026-01-22 |
| 資格條件 | 1.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定。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3)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2.其他 (1)熟悉電腦Office、Excel等作業系統。 (2)具機車或汽車駕照尤佳。 3.聘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如遇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應即無條件解聘。 |
| 工作項目 | 執行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東市桂林北路201號 |
| 聯絡E-Mail | k10038@tait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附下列資料1式4份: (切結書、履歷表表格,請至本府社會處網站/表單下載/臺東縣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人員職缺甄選應附表件,網址https://reurl.cc/q0QyQN。 (1)切結書。(雙面列印)。 (2)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格式、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雙面列印)。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4)工作經歷佐證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5)其他有利審查之經歷(如駕照、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等)。 2.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社會處: (1)收件人:臺東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彭稚珊。 (2)地址:950臺東市桂林北路201號 (3)聯絡電話:089-340720轉122 備註: 1.福利待遇: (1)薪資:起薪40,432元,並依年資、學歷、證照、風險等級等加給。 (2)健康檢查:2年1次補助健康檢查7,000元 (3)宿舍:非設籍臺東縣,且未於臺東縣置產,可申請勞工育樂中心住宿,每月3,420元起(電費另計)(宿舍需視目前額度是否已滿) (4)完整社工專業教育訓練 (5)其他支持措施:心理諮商、法律訴訟、員工保險及社工團體傷害保險、社工師公會入會費及常年會費補助(入會費補助500元、常年會費補助1,000元)、紓壓喘息活動、人身安全防護措施等 2.信封請註明應徵「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獎助計畫」約聘社會工作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115年01月22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東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彭稚珊。 3.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4.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擇優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遲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5.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6.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