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弘道國民中學 徵求 約僱佐理員~2025-09-22

徵才機關 臺北市立弘道國民中學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佐理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15~2025-09-2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具政府會計工作四個月以上之經驗者尤佳。
(二)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並具基本文書作業(WORD、EXCEL)、上網等能力尤佳。
(三)品性端正、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
(四)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1.辦理會計之帳務處理及付款憑單、傳票之開立。
2.月報、決算等之編製。
3.辦理表單填報及會計憑證整理等。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21號
聯絡E-Mail personel@htjh.tp.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四、工作待遇:約僱250薪點支給,月支約新臺幣34,775元,並依職日數比例計算薪資。 (需扣繳勞、健保自付金額)。
五、僱用期間:
(一)114年10月20日(或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地方特考4等考試錄取⼈員分發報到前一工作日止。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經評定表現不佳時,經學校主動通知,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22日止。
七、報名方式及資料:電子郵件或事求人系統報名擇1送件
(一) 請檢附下列文件(請依序排列掃描PDF檔)
1.甄選報名表、切結書。(貼妥照片,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2.簡要自傳。(如甄選簡章後附)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最高學歷證件。
5.相關經歷證件或離職證明書。(無者免附)。
(二)電子郵件報名:請檢附上列應繳表件,依序合併掃描為1個PDF 格式檔案(採A4規格),檔名註明『114年約僱佐理員甄選報名資料OOO(姓名)』。
於114年9月22日(星期一)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personel@htjh.tp.edu.tw,信件主旨載明應徵約僱佐理員,並來電本校人事室以確認郵件寄送成功),報名資料不齊全或寄送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如欲查詢寄達情形請來電人事室(02-23715520#160),以免影響甄選權益。
(三)徵才系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
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相關經歷證件或離職證明書(無則免繳)等影本(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四) 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
八、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面試(依專業能力、學識經驗、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等項目評分)。
(二)由本校進行資歷審查,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不合格或不適任者恕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亦不退還,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九、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十、附則:
(一)本案錄取報到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並負民事、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二)凡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須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
(三) 錄取人員須同意本校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查證,如經查證登記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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