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區秀峰國民小學 徵求 組長~2025-09-18

徵才機關 新北市汐止區秀峰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12~2025-09-18
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及銓敘部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並具薦任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者。
4.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5.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須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實施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6.具電腦操作(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等)能力,有採購證照或熟悉事務業務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辦理各項營繕工程、財物、勞務採購案。
2. 校園工程管理及設備修繕。
3. 校園安全管理。
4. 警衛、庶務委外人員管理。
5. 校園綠美化事宜。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請參閱新北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中小學分層負責明細表。
工作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秀峰國民小學 (221027新北市汐止區仁愛路90號)
聯絡E-Mail aa8340@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114年9月18日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各項資料(自傳不得空白)。並請上傳附件資料:(1)身份證正反面(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現職派令(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上述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本項職缺係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則該缺不予遞補。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3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校得以從缺。
3.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人事室蘇主任(聯絡電話:02-26480611分機802);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總務處洪主任(聯絡電話:02-26480611分機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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