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5-31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5-25~2023-05-31
資格條件 (一)大學 (專科)以上畢業。
(二)為建設、設計、建築、管理、商、金融學院畢業尤佳。
(三)具與擬任職務相關之工作經驗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社會住宅規劃設計及興建工程業務。
(二)其他上級交辦(指派)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依本處通知)起至112年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報到時間為113年3月,以實際報到日期為準)。僱用薪資:約僱3等220薪點(月薪約新臺幣28,534元)。
(二)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2年5月31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企劃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助理工程員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簡式(3份)及證件資料影本(1份、請蓋私章)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具照片、日間及手機聯絡電話號碼,含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並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大學 (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應出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文譯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
(四)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寄還。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六)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3名,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2289111轉69416、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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