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6~2025-06-09 |
資格條件 | 1.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符合本職缺任用資格者。 2.本職務之職責係在法律規定及重點監督下,運用甚為專精之學識獨立判斷,以辦理有關複雜事項之計畫、設計、擬議或業務解釋並有辦理其他職責程度相當之業務。 3.需具行政學、法學等專精學識,並熟悉就業服務法、就業保險法及採購法等有關法令規章。 4.具規劃、研判、分析與應用能力。 |
工作項目 | 1、辦理資遣通報業務宣導、申訴及裁處。 2、辦理府內臨時工作津貼業務。 3、辦理就業保險法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促進科(永華市政中心、民治市政中心為主,視工作情形需配合全市工作地點之調整。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永華市政中心、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二段6號民治市政中心 |
聯絡E-Mail | sjy@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方式應徵(不受理紙本或電子郵件寄件應徵)。 2、請於應徵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包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將下列證明文件(請於影本文件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依序排列,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A4格式)後上傳至該系統: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審函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訓練進修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外語能力證明資料或其他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7)若有曾任主管職務、同職務列等及各職務歷練之證明資料,亦請檢附資料(例如銓敘審定函、派令等相關文件影本) 4、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