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3~2025-05-07 |
資格條件 | (一)地球科學、地質、材料及資源工程、礦冶工程、礦業及石油工程、資源工程、測量系相關科系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Microsoft Word、Excel、Power Point)等操作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地熱探勘施政計畫之業務執行。 (二)協助地熱與火山地質調查業務執行。 (三)配合工作出差(各縣市)。 (四)協助地質相關專業審查案。 (五)其他交辦事項之處理。 (六)職缺單位: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區域地質組」地質1科。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近捷運南勢角站)。 |
聯絡E-Mail | kyli@gsmm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為原則。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離職或服務證明書、服役證明(男性)、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二)甄選方式: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料不齊、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恕不退還。 2.本次公開甄選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提前消滅時,應無條件解僱(預計為114年12月31日)。 (四)薪資標準:按280薪點標準支給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整。 (五)聯絡人李先生,電話:02-23113001分機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