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中央大學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專任人員(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1~2025-05-05 |
資格條件 |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系畢業,且具護理師證書。 2.具「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 3.醫院臨床護理實務工作經驗2年以上 4.如有職業安全衛生護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5.具 WORD、EXCEL 等電腦文書編輯能力。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具機車駕照。 |
工作項目 |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 二、工作內容: 1.職業醫師臨校健康服務相關事宜。 2.職業安全衛生四大計畫之執行與推動。 3.辦理職場健康促進活動。 4.一般及緊急傷病處理與轉介醫療。 5.校園傳染病防治相關工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4,960元,碩士學歷起薪40,33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
工作地址 | 本校學務處 衛生保健組(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5日中午12點前將下列文件彙整呈1份PDF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yilin710120@ncu.edu.tw),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電話:03-4227151分機57272,王宜琳 護理師。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